邯郸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 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公布及体检安排的通知
邯郸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
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公布及体检安排的通知
按照《邯郸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公告》有关要求,邯郸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春季博硕人才选聘工作已结束,现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布,并请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,体检有关要求如下:
一、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
1. 时间:2026年5月7日(周四)早8:00。
2. 地点:邯郸市妇幼保健院(丰收院区)(邯郸市丛台区丰收路77号)。
二、携带材料
有效期内的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面试通知单》。
三、体检标准
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。
四、体检费用
考生自费(预计现金400元,具体按体检机构收费标准执行)。
五、体检要求
1. 体检前请注意休息,清淡饮食,切勿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。
2. 请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,保证空腹。
3. 女性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结束后统一进行补检。
4. 若怀孕、可能已受孕,应事先告知医务人员,并出示三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,经核查后不进行X光检查,体检结果为延长检查,过哺乳期后再进行补检。
5. 若处于哺乳期(认定时间为自婴儿出生一年以内),应事先告知医务人员,并出示出生证明,经核查后不进行X光检查,体检结果为延长检查,过哺乳期后再进行补检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 按时参加体检,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。
2. 集合后通讯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体检过程中如发现使用,按违纪处理。
3. 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如有隐瞒病史、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、涂改资料等行为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。
4. 体检期间遵守纪律,服从管理,无关人员不得陪同,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、报考职位等信息,保证体检有序顺利进行。
5. 体检合格的考生,确定为考察对象,不再另行通知体检结果。
附件: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
邯郸市妇幼保健院
2025年5月6日